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便提出,要加大中央对地方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给予支持,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23年11月6日,国家发改委复核认定的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区域出炉,试点地区包括15个省区,共35个名额,根据中国碳核算数据库数据,2021年,该15个省份的碳排放总量达到85.6亿吨,占到全国碳排放总量的72.5%。这些试点地区既有我国碳排放量大省和碳排放强度重点地区,又包括广东、浙江这种碳排放量较大但碳排放强度较低的省份,有利于探索形成综合碳达峰实践经验。
据能碳视界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为止,已有29个地区陆续出台和拟出台了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
接下来
就和能碳视界一起看看,
这些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中,
都有哪些具体目标吧!
1、河北省
张家口
到2025年,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3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到85%以上。
到2030年,争取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占电力总装机比例达到90%左右。
到2025年,氢能产能争取达到2.5万吨。
到2025年,争取重点耗能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
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25。既有数据中心改造后的PUE不高于1.35。
2025年全市绿色现代冰雪产业规模力争达到90亿元。
到2025年,铁路货运量比重提升3个百分点,火电、建材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力争达到80%以上。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到2025年,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力争达到1500辆。到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60%以上。
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力争达到14座。
唐山
推动钢铁行业在2026年前尽早碳达峰,鼓励钢铁企业实施极致能效改造,实现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推动电力、建材、化工行业分别在2025年、2025年、2028年实现碳达峰。
到2025年,钢铁、焦化企业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分别超过30%,电炉炼钢占比达到5%左右,有力支撑唐山市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7.9%以上。
到2025年,煤炭、石油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能源结构显著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目标。到2030年,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清洁、高效,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以上。
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重达到70%以上。
到2030年,全市钢铁行业平均炼钢废钢比达到20%以上。
到2025年,电炉钢占比较2022年提高三个百分点以上。
到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到2030年,实现高转长流程钢铁企业平均余热余能自发电率超过60%。
到2025年,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合成氨四大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全面退出,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30%;到2030年,重点行业整体能效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于不能按期改造达标的项目进行淘汰。
鼓励数据中心企业与风电、光伏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优先支持可再生能源用电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数据中心建设。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到2025年,绿色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4,争创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
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持续推进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确保改造后单位供电煤耗达到300克标煤/千瓦时。2025年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0%;2030年进一步下降。
到2030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400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左右,年绿电发电量达196亿千瓦时,年外购绿电达80亿千瓦时。
到2025年,致力于打造两区两线(海港经济开发区和迁安市两个氢能示范区,迁曹线唐港线两条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线)示范区域,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2000辆以上。到2030年,掌握高效低成本的氢气制取、储运、加注和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建成加氢站58座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实现加速增长。
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新采购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力争2025年,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100%,唐山港使用电能、氢能等绿色能源的港作机械和车船数量达到50%以上,50%以上码头具备岸电供应能力,港口5万吨及以上专业化泊位(不含危化品泊位)岸电覆盖率达到80%,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在满足来港船舶使用需求条件下应接尽接。
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节能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加快发展近零能耗建筑,积极发展零碳建筑、零碳区域建设。加快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95%;到2030年,综合利用处置率进一步提高。
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比2020年增长10%以上;到2030年,比2025年增长8%以上。
实施整合重组装备升级、余热余压余能发电、节能降碳改造等工程,共42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56.33亿元。
实施氢基竖炉、零碳熔炼炉、CO2捕集利用等工程,共7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49.65亿元。
实施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制氢等工程,共2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276.34亿元。
实施固废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农林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等工程,共19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8.05亿元。
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工程,共3个项目,预计总投资8.83亿元。
实施燃料电池、加氢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双碳管理平台等工程,共6个项目,预计总投资229.60亿元。
承德
建设风、光、水三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
到2025年,推动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循环化改造。
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达到45%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
到2025年,建成区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以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到2030年,完成森林固碳生态产品交易2.5亿元,森林固碳产品开发市场化机制初步成型。
2、山西省
太原
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到2025年力争达到230万千瓦左右,到2030年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到2025年,全市数据中心平均能耗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值PUE降到1.3以下,高能耗老旧设备基本淘汰。
严格落实太原2×1000MW退城进郊热电联产项目“上大压小”要求,确保新建机组供电煤耗、供热煤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推动30万千瓦级以下煤电机组淘汰落后和整合,稳步实施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到2030年,力争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5年,吨钢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到2030年,吨钢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10%。
到2025年,全市焦化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到2030年全市焦化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到2025年,水泥(熟料)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50%。
到2025年,化工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到2030年,合成氨、炭黑生产企业争取全部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煤矿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到2030年,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率力争达到60%。
到2025年,全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新增约100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50%。
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整体能效力争再提升30%,新建公共建筑整体能效力争再提升20%。
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电气化比例达到20%。
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住宅小区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淘汰50吨及以下燃煤采暖锅炉和经营性锅炉。
到2030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80%。
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推行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制,可再生能源绿电消纳(绿证办理)不低于项目年用电量的30%。到2025年,园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以上,到2030年,园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
到2025年,园区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60%。
到2025年底,水泥行业替代燃料消费比例力争达到10%。
到2025年,园区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9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且装配率不低于30%。
到2030年,实现园区公共机构清洁取暖全覆盖。
到2025年,园区工业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30%以上。
到2025年,园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工业废水“近零排放”。
到203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较2021年降低50%。
到2025年,园区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实现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1.06吨/万元以下。
到2030年,园区工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较2021年降低50%。
3、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
到2025年,生产煤矿全部建成智能化煤矿,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达到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1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7.5%,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6.6%。
到2030年,持证在产的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亿千瓦,清洁能源发电占全部发电比重达到50%。
到2025年,自用煤电机组总调峰能力达到1300万千瓦;6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00克/千瓦时以下。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亿千瓦。
到2025年,力争形成绿氢产能10万吨/年;到2030年,力争形成绿氢产能40万吨/年。
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30%。
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
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0%,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5%;到2030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55%,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力争达到30%,新增和更新城市物流配送(含邮政快递)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力争达到35%,新增和更新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力争达到35%。
到2025年,争取在矿区建设大、中、小型充电站80余个,在城区建设充电站160余个,建成加氢站45个左右。
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到2025年,规模以上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总降幅为18%,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总降幅为2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完成自治区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任务。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总降幅达到52%,在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同时形成支撑经济高速发展的碳中和能力。
到2027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0.5个百分点;在运设备能效达到节能水平,能效2级以上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较2021年提高5个百分点;能效2级以上的高效节能电力变压器占比较2021年提高超过10个百分点。
到2025年园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
以园区的钢铁、焦化及燃煤锅炉为重点,全面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面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不超过305克标准煤/千瓦时。
结合高新区发展实际,重点实施八大工程,推进48个重点项目建设,总投资639.07亿元,力争降碳2000.9—2235.6万吨。
计划实施补链强链延链重点项目12个,总投资111.97亿元。
计划实施绿电生产供应与消纳重点项目13个,总投资191.44亿元。
计划实施绿氢生产供应与消纳重点项目5个,总投资227.90亿元。重点实施以中水为水源的绿电制氢工程,建设高新区总计40万吨/年的电解水制氢装置。2030年前按照20万吨规模进行氢冶金示范,建立中试示范项目,对大规模氢冶金的可行性进行试点,力争每年节约CO2 13.6万吨,同时SO2、NOx、烟粉尘排放分别减少30%、70%和80%以上。计划到2025年,建设加氢站2座,推广燃料电池重卡50台以上;到2030年建设加氢站10座,推广重卡300台以上,力争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62万吨左右。通过碳足迹的角度替代煤制氨,力争每年减少CO2排放600万吨。推动绿醇在交通领域的场景应用,力争每年减少CO2排放3.5万吨。
计划实施节能提效降本重点项目3个,总投资15.07亿元。建立园区“热岛”,回收利用园区内电厂、钢厂等企业烟气余热、废气余热、冷却塔循环冷却水余热、冲渣水余热等中低温余热资源,力争每年节约能耗56.91万吨标准煤、降碳183.45万吨。实施园区内过热蒸汽温差、压差发电、烟气余热余压发电等工程,力争每年节能11.48万吨标准煤、降碳53.27万吨。实施远联钢铁、九联煤化等企业节能提效改造,逐步提升到能效标杆水平以上,力争每年节能14.68万吨标准煤、降碳39.05万吨。
计划实施减污降碳循环利用重点项目6个,总投资34.63亿元。
计划实施碳捕捉循环利用重点项目1个,总投资1亿元。
计划实施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4个,总投资50.56亿元。
计划实施数字智能重点项目4个,总投资6.5亿元。力争每年降碳235.6—471.2万吨。
4、辽宁省
沈阳
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18.5%,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进入平台期。
到2030年,单位GDP能源消费量比2025年下降10%,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5年下降18.5%。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7.8%,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520万千瓦。
到2025年底,电能占终端用能的比重达到30%,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5%,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80万千瓦。
到2025年,市区出租汽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
到2025年,低碳产业园区数量达到17个。
到2025年,城区和县城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
到2025年,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面积达到800万平方米。
大连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60%。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70%。
到2030年,全市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进陆上风电,2025年前,以瓦房店、普兰店等区域为重点,建成配建储能的140万千瓦陆上智慧风电工程;2030年前,根据全省电力消纳形势,谋划建设新一批陆上风电项目。有序推进海上风电,2025年前,以庄河市、长海县等海域为重点,推动已获规划批复的190万千瓦海上风电建成投运;2030年前,实施大连市海上风电二期项目。
到2030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以上。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商业厂房屋顶开展试点。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到2025年,全市核电装机规模达到671万千瓦;到203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60%以上。推动庄河核电项目一期两台机组2025年前开工建设,2030年前投产。
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以上。
到2030年,发展成为我国氢能产业高端装备和氢燃料电池制造基地,产业产值超过800亿元。
建设长海县低碳示范岛。构建海岛清洁高效能源系统。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到2030年,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60%。一星级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0%。
到2025年,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60%。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
5、黑龙江省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22年年均下降2.75%。
“十五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至8%,到203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达到0.29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0.82吨二氧化碳/万元,确保2030年实现碳达峰。
到2025年,实现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力争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4%,到2030年,实现整区可利用屋顶光伏覆盖比例不低于30%。
力争到2030年,实现增量配电网区域风光能源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提升哈经开区绿色能源消费占比。
鼓励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不低于10%、2小时储能设施。力争到2030年,整区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
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培育成为150亿元级产业集群。
到2025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0家以上。
到2025年,区内新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90%以上。
到2025年,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1.3。
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共8项,总投资14.72亿元。
节能降碳改造项目3项,总投资1.95亿元。
产业绿色发展支撑项目2项,总投资13.2亿元。
科技创新研发支撑项目3项,总投资2.21亿元。
资源循环利用项目1项,投资0.25亿元。
6、江苏省
盐城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突破17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3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以上。
到2025年底,全市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050万千瓦左右,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列全球城市首位,打造世界海上风电之都。
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规模650万千瓦左右。
规划建设10余个独立共享储能项目,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71万千瓦左右。
到2025年,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较省平均水平下降10克/千瓦时左右。
到2025年,力争创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发展领军企业40家。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增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水平在2020年的基础上再提升30%;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50%,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达3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达到8%以上,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以上,90%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4%、人均综合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5%。
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等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左右,城市物流配送更新车辆电动化比例力争突破60%。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9.5%左右。
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3%以上。
苏州工业园区
支持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通过建立能源方针、能源目标、过程和程序完成能源绩效目标,实现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100%全覆盖。
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50%。
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鼓励工业厂房、服务业、商贸业项目建筑安装光伏,适宜可装机屋顶安装光伏面积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加快推动协鑫5万千瓦/1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建设。
7、浙江省
杭州
到2025年,以亚运村、钱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枢纽、杭钢新城等为重点,各区、县(市)至少培育1个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全市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不少于85项。
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应急保障车及特殊需求除外)、邮政、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车辆购置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除外)新能源比例为100%。
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到2025年和2030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80万千瓦、650万千瓦。加快分散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风电开发政策,到2025年,确保装机达到5万千瓦,力争达到10万千瓦。
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中温中压燃煤热电联产锅炉。
新增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
到2025年,力争培育绿色能源骨干企业20家,绿色能源产业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
“十四五”期间,累计整治高耗低效企业3000家,盘活低效用地6万亩。
到2025年,累计培育25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到2025年,市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达到10个、绿色低碳工厂达到400家。
到2025年,累计腾出用能空间80万吨标准煤以上。强化能效标准引领,实施热电、建材、化纤、印染、化工等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树立行业能效领跑标杆,到2027年,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其中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50%。
到2030年,全市建成新型供能园区10个以上,园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完成500家企业能效诊断和节能技改,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准煤以上。每年组织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650个。从2024年1月起,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能源效率(PUE)不超过1.2。
“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6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培育10家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到2025年,全市产业园区资源产出率提高25%,满足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现全覆盖,各区、县(市)至少建成1座标准化分拣中心;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成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45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700个。
到2025年,创建10个及以上区、县(市)和园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20个及以上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
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7座,完成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3座。
到2025年,建成2个左右低碳生态农业试验区,150个以上低碳生态农场。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国二及以下柴油农业机械,到2027年,累计淘汰600台(套)以上。
依托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打造高能级“双碳”科研平台。到2025年,建设省级(重点)研究院5家,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20家,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家。
到2025年,绿色能源概念验证中心达到3家以上。到2025年,推动“双碳”科技成果转化50项。
到2025年,力争引进10名以上“双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引进5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
到2025年,新增绿色产品认证企业100家,低碳产品认证企业20家。
湖州
到2025年、2030年,绿色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分别达到25%、27%。
到2030年,实现具备安装条件的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安装光伏比例达到100%,满足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10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实现“零碳”公共机构光伏覆盖率达到60%。加快推进安吉天子湖镇115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建设。加强电网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光伏全容量保障性并网。到2025年、2030年,全市光伏装机分别达到360万千瓦以上、500万千瓦以上。
加快推进菱湖50兆瓦/100兆瓦时省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华能长兴独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一期)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和平共储”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设。到2025年、2030年,力争全市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40万千瓦以上、500万千瓦以上。
到2025年、2030年,全市绿电消费比例分别达到25%、40%左右。
到2025年,全市煤电装机占比降至23.2%,煤炭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城镇居民天然气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4.5%。
积极推进30万千瓦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的关停整合。确保全市重点产业平台和热负荷100蒸吨/小时以上园区实现集中供热。
到2025年、2030年,新建建筑节能率分别达到75%和78%。到2025年、2030年,营运货车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占比达到25%以上、28%以上。
推进2500吨/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产线减量置换,引导水泥粉磨企业优化集聚。到2025年,力争水泥熟料等重点领域装置(生产线)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30%。
到2025年,力争印染行业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达到45%。
到2025年,通过中国绿色产品认证、双碳认证产品450个。
到2025年,市级绿色低碳工厂达到500家,力争省级绿色低碳工厂达到50家。
到2025年,力争国家级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企业达到40家。
到2025年,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40%以上。
到2025年,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5年、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分别达到36%、41%。
到2025年,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均达到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到2030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到2025年,湖州中心城市建成区海绵化建设改造比例不小于55%,县城不小于25%。
到2025年,实现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应急保障车辆和特殊需求车辆除外,下同)新能源化比例保持100%,出租车、邮政快递业全行业配送比例分别达到80%、89%以上。完善公务车辆采购制度,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
到2025年、2030年,当年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数量占比力争达到20%、40%。
到2025年、2030年,力争内河客运船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化比例达到78%、100%。
到2025年,城市公交站点3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60%,主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40%,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
到2025年、2030年,全市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占比分别达到30%、50%以上。
到2025年,城市地区、乡村地区分别建成公共充电桩4200根、5000根以上。
到2025年,重点突破煤电低碳清洁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能发电、钠离子储能硬碳制造技术等关键技术10项以上。
到2025年,建设绿色低碳领域市级科技创新平台20家以上,争创省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以上。
到2025年,培育10家以上绿色低碳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5家高新区绿色低碳升级,培育300家以上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0家以上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到2030年,力争引进50名以上碳中和领域领军人才和青年科学家、20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培养绿色低碳领域本土高层次人才3000人,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服务人才200人。
到2025年,学校低碳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绿色商场25家;到2030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商场3家。
到2025年、2030年,中心城区居民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80%。
吴兴区到2025年,全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进一步对大东吴杭萧钢构装配式生产基地、乔兴绿色建材生产基地等项目进行政策扶持,提高建筑行业全生命周期节能水平,到2025年,全区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37%。到2025年园区分布式光伏装机达到15万千瓦。
南太湖新区到2025年,该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新型储能新增装机1.5万千瓦。
8、安徽省
亳州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8%左右,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到61%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31%,非化石能源电力装机比重提高到68%左右。
力争2024年实现储能电站及基础配套建设县区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各类储能电站规模达40万千瓦。
到2030年,需求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5%以上。
支持企业加快推进亳州市谯城区分布式储能电站项目、涡阳县300兆瓦/600兆瓦时储能项目、涡阳县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项目、安徽亳州利辛113兆瓦/226兆瓦时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持企业加快推进涡阳县多能互补基地建设项目、蒙城县风光储一体化项目,谋划推进2个县(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打造2个绿电园区。
到2025年,全市煤电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295克标准煤/度左右。
到2030年,培育市级绿色工厂200家左右。
大力实施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替代项目建设,2023—2025年每年实施50家以上。“十四五”时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9%。
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个以上。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不低于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以上。到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以上。到2025年,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争取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40%以上。到2030年,各县区装配式建筑面积争取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50%以上。
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5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3%。
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轻型环卫车等力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铁路、水路货运量占比分别提高0.5个、1个百分点。
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0%。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75%以上。
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2030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0%。到203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到2025年,园区创新驱动、生态优先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科技创新取得积极进展,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发展路径明晰,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典型行业绿电使用比例逐步提高,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绿色低碳发展管理机制、技术路径和政策举措,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力争2024年实现储能电站及基础配套建设县区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各类储能电站规模达40万千瓦。
到2030年,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突破性进展,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空间集约化、生活低碳化、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新型双碳服务产业体系发挥效能,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发展,亩均效益持续提升,探索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前沿技术或颠覆性技术,引导一批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总结试点模式、经验和成效,广泛开展经验宣传,发挥试点对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
9、山东省
青岛
到2025年和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分别达到600万千瓦和1000万千瓦。
到2025年和2030年,新型储能规模分别达到40万千瓦以上和100万千瓦以上。
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施对标行动,积极推进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
到2025年,建立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30个。强化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落实奖补政策,每年滚动推进500个以上技改项目建设。
到2025年,新培育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30家以上。
到2025年,规划建设绿色生态城区不低于5个。
到2025年,累计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6380万平方米,改造后整体能效提升不低于20%。
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
到2025年,争取10个以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达到省级回收分拣中心建设标准。
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以2020年能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为基数,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烟台
到2025年,烟台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取得重要成果,基本建成“核、风、光、氢、储、LNG”等多元互补的新型能源体系,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到2030年,全市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8%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
到203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形成中国北方完整的核电发电、装备制造及综合利用基地。
到2025年,建成及在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到2030年,建成及在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700万千瓦。到2025年,建成及在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00万千瓦(其中海上410万千瓦),到2030年,建成及在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
到2025年,LNG年接卸能力达到1650万吨,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230亿立方米。
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到2025年,储能设施装机容量80万千瓦,到2030年,储能设施装机容量达到110万千瓦。
到2025年,累计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家,累计创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5家以上。
到2025年,实现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到2030年力争达到50%,基本实现由绿色单体建筑向绿色社区、绿色城区发展。
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力争达到10%。
到2030年,城区和县城100%实现清洁取暖。
到2025年,新增和更新出租车中清洁能源、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80%。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4%以上。
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到2025年,建设20家左右绿色低碳领域科创平台。
到2025年,市、县两级党政机关80%以上单位达到创建要求,力争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
实施石化化工、建材、有色和电力等重点排放行业新建、改建、扩建二氧化碳年排放增量26000吨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节能报告中制定碳减排措施。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到2025年,园区碳达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初步成效,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4%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较2020年下降18%左右。到2030年,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较2025年下降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完成任务目标。
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100%。
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保持在0.78吨/万元以下。
到2030年,农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
10、河南省
信阳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9%。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以上,力争提前实现信阳市碳达峰目标。
鼓励大型煤电机组扩大供热范围,现有供热机组1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布局燃煤背压型热电联产项目。2025年底,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降至297克标准煤/千瓦时。
到2025年,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到2030年,力争太阳能新增并网容量110万千瓦以上。
推动淮滨龙山20万风电场、潢川100万风电场、息县100万风电场、商城100万风电场等在建项目尽快发电并网。到2025年,力争风力发电新增并网容量200万千瓦。到2030年,力争并网容量比2025年增加15%。
到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利用规模达到6000万吨标准煤以上。
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到2030年,所有园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工作。
推动园区100%的绿电供应并降低用电成本,打造豫东南高新区零碳产业园。
2030年,中心城区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落实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桥梁、市政工程等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等相关要求,新建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
到2025年,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2025年底前,完成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省分解任务,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30%以上。
目前拟实施117个重大支撑项目,其中,绿色低碳技术示范项目4个、能源基础设施项目47个、环境基础设施项目25个、循环经济发展项目9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5个、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项目7个,总投资估算为864.32亿元。
对接明阳风电合作银行(建行),统筹市1亿元气候投融资专项资金,10亿元气候适应专项基金,支持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重大项目以及污染防治领域运用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
11、湖北省
襄阳
到2025年,初步构建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完成省定单位GDP能耗强度、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1.4%;重点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全市城市数字化公共基础设施,数字经济发展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绿色低碳工业体系,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
到2025年,建设国家、省级绿色制造试点示范15家以上。到2025年,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10家、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10家、绿色园区1-2个。
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到2025年,全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5%,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自然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含水泥窑协同处理)占比达到100%。
十堰
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20万千瓦,风电装机达到20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达到5万千瓦。力争到2030年,全市清洁能源装机达到880万千瓦。
到2025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分别达到21%和25%左右。
力争到2030年,服务业领域碳排放强度下降38%以上。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力争到2030年,农业农村领域碳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
到2025年,单位GDP能源消费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省下达目标。
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到2025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0%。
到2025年,全市重点行业企业中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占比达100%。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完成循环化改造;力争到203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不低于12家。
到2025年,全市建成区4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到2030年,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中心城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30%以上,新、改(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公共建筑所使用绿色建材不少于60%,其他新、改(扩)建项目绿色建材使用率不少于50%。到2030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40%以上。
到2025年,主城区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快递车比例达100%,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
力争到2030年,居民生活碳排放强度下降33%以上。
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100%实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底,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全面达到节约型机关或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创建要求。
12、湖南省
湘潭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3%,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1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5%,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150万千瓦以上。
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3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50%,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达到最高节能改造标准建筑占比为1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4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10%,达到最高节能改造标准建筑占比为15%。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4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万辆,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50%;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6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万辆,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70%。
力争每年新增绿色贷款100亿元以上,加强价格政策支持,加强碳排放管理,到2025年底前,全市重点碳排放管理企业均建立碳账户。
13、广东省
广州
到2025年,能源供应持续降碳增效,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工业数字化低碳化转型取得一定成效,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交通运输方式更加低碳,碳汇资源不断提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丰富,绿色低碳前沿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零碳示范项目成效初显,全社会低碳意识显著提升。
到2030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全面建成,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产业结构和用能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数字化赋能低碳化效果显著,城乡建设持续绿色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领域新能源应用规模大幅增长,绿色要素交易体系基本健全,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显著增强,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动。
深圳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保持国内超大城市领先水平。
到2025年,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00万千瓦,到2030年,虚拟电厂负荷调节能力达到150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5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240万千瓦。
“十四五”期间新增气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
逐步改造或淘汰电能利用效率(PUE)高于1.4的数据中心,新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应低于1.25。
鼓励改造后制冷机房系统运行能效达到5.0。
到2025年,试点建设“光储直柔”项目10个以上,到2030年,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和“光储直柔”项目合计100个以上。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到2025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全社会能源资源利用和碳排放效率持续提升,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在全社会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园区级碳达峰实现路径,为肇庆市、广东省及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新区经验。
超低能耗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执行率逐年提升,到2030年达到50%。
14、陕西省
西咸新区
到2025年,新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基础设施建设低碳化水平和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建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8%,为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新区能源和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成,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健全完善,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幅处于全省前列,顺利实现碳达峰,并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到2025年,热电机组采暖季热电比达到100%以上。到2025年,燃煤机组碳排放总量比2022年降低10%;到2030年,力争燃煤机组转应急备用电源后碳排放总量比2022年降低30%。
到2025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0万千瓦;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9万千瓦。到2025年,在2022年基础上新增地热能清洁供暖建设面积580万平方米;到2030年,地热能清洁供暖建设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大力推动氢能产业链建设,开展加氢站建设和氢燃料电池在分布式发电、交通运输等特定场景的应用示范。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6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500辆以上;到2030年,累计建成加氢站20座,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2000辆。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6%;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20%。
省级重点用能单位落实不低于总用电量30%的绿电消费责任(以绿证为准),数据中心等高耗电行业用能单位年绿电(以绿证为准)使用占比须达到全部用电量60%以上,推动年用电量超过500万kWh的企业合规开展绿电交易。到2025年,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到2030年,建成一批综合能源站、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引导数据中心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升级改造,存量项目PUE值不高于1.4,新建项目PUE值不高于1.2。建设新型负荷管理系统,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业和公共机构的空调开展负荷柔性控制。到2025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5%;到203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进一步下降。
到2025年,光伏产业链产值突破300亿元,氢能产业链聚集上下游企业80家;到2030年,形成若干个百亿企业和千亿产业集群。
到202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降低18%;到203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幅居全省前列。
到2025年,新增5家以上绿色制造名单企业;到2030年,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力争打造“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建筑“75%”和公共建筑“72%”节能强制性标准,适时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项目中适用装配式建造技术的,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新建城镇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超过8%;到2030年,新建城镇民用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
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吨/天,再生水供应能力9.4万吨/天。到2030年,累计增加污水处理能力17.5万吨/天,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稳定达到95%以上。
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5%,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相关企业申报登记全覆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到203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6%,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
到2030年,党政机关全面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占比达到80%以上,累计新增各类“无废细胞”项目10个以上。
15、新疆自治区
克拉玛依
到2025年,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石油化工产业低碳转型、绿色低碳发展动能培育等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基本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对全国资源型城市碳达峰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到2030年,试点确定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探索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创新举措和试点经验,为全国同类城市碳达峰工作提供参考。
到2025年,产业结构、技术创新、空间布局等方面实现战略性调整优化,基本形成绿色低碳的现代工业体系,拥有一批产业链条完善、产品特色鲜明、区域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达到10%以上,规模以上高新技术工业企业增加值占制造业增加值比重达20%。
到2025年,煤炭、石油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能源治理水平和能源结构显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70%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6%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12%左右。到2030年,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清洁、高效,能源清洁转型基本实现。
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效果显著,建筑节能、能效水平、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等大幅度提高。城市建设用能结构不断优化,建造方式更加清洁化、绿色化、智能化、低碳化,建筑品质和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
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重达到75%,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利用率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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