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今年全国两会,围绕节能降碳、新能源等话题,多位代表委员积极建言,助力绿色转型。
- 节能降碳 -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朴世龙
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夯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的科学建议根基,聚焦新型储能技术等前沿技术,增强原创性、创新性科技创新。强化政策协同,通过产业、财税、金融和贸易等政策的协同发力,配置绿色低碳加快建设全国碳市场,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将碳排放量大、减污降碳效果好、数据质量好的基础行业纳入碳市场,“成熟一个、覆盖一个”,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冠宇董事长徐延铭
在碳市场运行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系统性思维,扩大“智囊团”的涵盖范围,建立部际沟通联络机制,允许相关部门参与研究决策和监管,充分发挥各部委优势,及时互通行业企业信息,共同制定更适合不同减排水平的行业企业的配额分配方案,更兼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行业纳入及管理,从而为市场提供预期相对稳定的制度体系。
借助多部委的力量,推动除发电企业外的其他行业企业提升排放数据核算盘查的基础能力,从而具备纳入排放管控条件,尽快实现行业扩容。同时,允许碳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等非控排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开立交易与注册登记账户,在现货市场中作为对手方,在临近履约期,控排企业普遍囤货惜售的环境下释放配额,助力企业按时完成履约任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资源与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李根生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和激励机制。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完善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分层落实、综合评价考核的管控政策制度体系,同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制定、完善相关激励机制。比如对碳捕捉、利用和封存技术等高风险技术的示范提供补贴支持;建设“零碳技术示范区”,允许技术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等,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减排降碳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碳排放统计和核算体系。碳排放的精准计量需要统一的标准,构建全国统一的碳排放管理和核算云平台,建立碳排放因子数据库;完善碳排放相关标准、计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应用,逐步强化地市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不断提升碳排放数据统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是加快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要加快发展支撑“双碳”目标实现及产业升级、引领未来发展的变革性技术、颠覆性技术,推动核心关键技术与前沿引领性技术协同发展。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加强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的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示范,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四是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分阶段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倒逼企业加速脱碳。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引导,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双碳目标实现。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农工党北京市委主委王金南
要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的工业园区“一芯四核”互馈式碳核算方法体系。一“芯”引领,就是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四“核”驱动具体为明确核算结果应用目标和核算范围边界;基于园区物质能量流动建立温室气体核算清单;力求计算原理规范化、基础数据本地化、权责划分清晰化,精准测算工业园区多层级多主体碳排放;深挖核算结果应用潜力。此外,还应加快制定零碳园区系列标准规范,包括低(零)碳产业园区建设导则、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或标准等。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周金波
鼓励低碳水泥研究推广,加快推进低碳水泥标准和评价认证体系建设,支持相关技术研究,并加大低碳水泥应用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支持传统工业开发利用新能源,加大对传统产业给予新能源竞配指标的政策供给,加快分散式风电项目备案许可制落地见效,同时支持有绿电需求的现有高载能企业利用厂区周边可用场景,开发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 新能源 -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
一是建议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及《能源法》要求,推动能源领域市场化改革,加快修订《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鼓励多元主体投资建设智能微电网,满足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和就地消纳要求。
二是进一步落实《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完善适应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电价机制,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微电网积极性,推进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三是优化微电网备案并网程序,简化审批流程,明确微电网技术标准与并网规则,公开电网可开放容量及测算规则,降低多元主体参与的制度性成本。
四是加大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对微电网投资、建设的投融资支持,完善微电网资产的融资、担保、质押、交易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微电网业务进行金融创新。
五是试点示范,复制、推广“付楼村”模式,支持民营企业联合国有企业合作开发村级智能微电网,支持整村开发模式。结合新型储能实施方案,支持多元主体在户用光伏中集成储能系统,增强微电网调峰与抗波动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
一是充分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障作用。要立足国情、控制总量、兜住底线。稳住煤炭基本盘,释放先进产能,完善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增强煤炭供给韧性。进一步发挥煤电灵活性调节和基础保障性作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
二是提升油气供给保障能力。坚持常非并举、海陆并进,加大增储上产力度。不断推动海外油气资源供给来源多元化,完善油气战略储备体系,建立健全产运储销应急协调机制,确保油气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三是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西部北部“沙戈荒”大基地、东部海上风电、沿海核电、西南水风光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探索推广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海上能源岛等开发模式。
四是统筹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升级。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程伟
建立绿电交易全国统筹机制,消除省间绿电交易壁垒,允许通信运营企业通过“隔墙售电、绿电直供”模式,直接从邻近光伏电站购电。突破配电区域限制,支持通信运营企业与能源企业共建“零碳数据中心园区”,力争数据中心园区100%使用清洁能源。
实施绿电消纳精准财税激励,减免跨省绿电输配电价,对跨省绿电交易免征或降低输配电价,增强绿电价格竞争力;鼓励大型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对接合作,签订用电中长期合作协议,促进算力项目优价使用绿色电力;对通信用电实施专项补贴,出台通信行业绿电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对数据中心、5G基站按绿电使用比例给予阶梯式补贴。
要强化绿电消纳保障,加大储能配套建设支持力度,提升绿电波动性控制能力。在绿电资源富集区域,鼓励支持发电企业建设“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配套电化学储能和抽水蓄能,对配套建设储能设施的,给予一定额度的投资补贴,平抑绿电波动,形成“源网荷储”深度协同的绿电消纳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能源发展集团董事长王诚
推动建设灵活多样的氢能源供应体系,加快输氢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实施“氢积分”制度,增强各类主体参与氢能产业发展的积极性。针对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他提出,全面整合资源要素,统筹运用财税手段、金融手段、科研力量,加快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耦合发展步伐,提升工业领域“含绿量”。
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洲所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东林
首先,加强绿氢及其衍生物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李东林认为,要做好在绿氢大规模、远距离、长时间运输上的顶层规划,通过增加远距离氢气输送管道、重载铁路液氢液氨液醇运输专线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绿氢生产-消纳空间错位问题,并建立合理的管输费用定价机制。
其次,强化政策支持,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比如出台全国性政策包,给予绿氢企业电价、税收优惠及风光指标配备支持,加大鼓励绿氢在高能耗行业的应用。
最后,落实绿氢碳交易措施,提升绿氢环境价值。李东林建议,可以通过确立全国统一的绿氢认证标准和核算方法,推动国际互认。同时,建立绿氢项目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创新市场联动模式,如允许用碳资产抵扣绿电消纳责任权重。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2025年两会期间,来自绿色低碳的各位委员代表带来了多份提案,涉及了节能、碳市场、氢能、绿电领域等不同产业环节的优化建言,为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