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双碳”目标已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共识。建筑领域作为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之一,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2023中国建筑与城市基础设施碳排放研究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房屋建筑全过程的碳排放总量达40.7亿吨二氧化碳,占全国能源相关碳排放的38.2%。促进建筑领域的低碳化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节能改造降低能耗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现有的大量存量建筑普遍存在能效低、污染重、能耗高、碳排放量大等问题,已经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资源能源紧张和碳排放量大的严峻形势下,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建筑领域的以旧换新,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建筑节能工作的重点。这对于节约能源、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碳排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省区关注重点
建筑节能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设计、施工到运维的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整合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才能实现建筑的全面节能和绿色发展。
能碳视界特此整理了山西、湖北、安徽、内蒙古四个地区出台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中,涉及落实建筑节能改造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值得关注的重点内容:
山西省
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
各市要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建筑节能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时序,确保2030年前完成应改尽改。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清洁取暖等工作,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根据房屋安全情况明确改造内容,改造部分的能效达到现行标准规定。
以设区市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鼓励运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实施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中要推动建筑设备更新改造,按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等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重点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超出设备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能效低、发生过重大事故、主要部件严重受损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照明等设备。
开展现代宜居农房试点工作,引导农户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改造。统筹城镇建设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高质量绿色低碳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等。
湖北省
到2025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1000万平方米。
组织实施建筑能效诊断,开展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城市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制定市、县级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小区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重点对建筑平屋面及门窗、外墙保温等进行改造。
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为契机,重点改造暖通空调和电气系统、更换节能门窗等,对改造能效提升20% 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奖励。
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鼓励按照超低能耗标准实施改造。
鼓励农村住宅因地制宜采用乡土材料和传统工艺,有序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对房屋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进行菜单式微改造。
安徽省
结合城市体检,对既有建筑节能基础数据开展定期评估。
分年度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支持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开展节能改造。
针对学校、医院和机关办公建筑等改造需求,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智能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相关建筑节能降碳产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
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500万平方米以上。
组织实施能效诊断,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盟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
以盟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时序,结合房屋安全情况,明确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和外墙保温、门窗等为重点内容进行升级改造。
以纳入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纳入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为重点,其他盟市创造条件积极推动,结合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创建工作,统筹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部分的能效应达到现行标准规定,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改造后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有序开展既有农房节能改造,鼓励对房屋墙体、门窗、屋面、地面等进行菜单式微改造。
组织编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碳排放计算标准》等地方标准。
加强建筑能效测评能力建设,开展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能效测评,确保建筑达到设计能效要求。
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等产品和服务,支持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相关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