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两会能源领域相关提案中,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成为了与会代表重点讨论的议题。
政府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曹培玺 | 加快制定能源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
曹培玺表示,“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一项长期的、顶层的硬约束,这必将持续倒逼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加速转型。
曹培玺建议,加快构建能源发展新格局,需要突出系统思维,需要统筹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两大目标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筹能源和数据两种资源,不断推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走深走实。
一是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布局,二是着力增强安全保障能力,三是着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四是着力加快能源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五是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六是着力拓展国际合作空间。
其中,关于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布局,曹培玺建议,加快制定能源行业“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节约优先战略,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新方式;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并重,加快风电光伏发展,有效降低成本,更好发挥风电光伏在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变革中的重要作用;瞄准雅鲁藏布江下游等重点流域、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水电建设;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和储能产业;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着力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比重,研究探索推广煤炭领域碳捕捉封存和利用技术。
针对着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曹培玺建议,加快核心技术装备新突破,深化实施重大能源工程项目优先使用国产化技术装备的支持政策,推动首台(套)技术装备和推广应用,全面推进煤电等控制系统和芯片国产化替代。努力打造能源技术装备新优势,推动储能、氢能等技术装备自主研发和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新一代核电、风电和光伏等优势技术创新,抢占能源科技制高点。
河北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杨玉成 | 在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开展储能价格机制试点工作
杨玉成委员认为,储能产业和储能技术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支撑,覆盖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居民侧以及社会化功能性储能设施等多方面需求。当前,世界各国纷纷加快发展储能产业,大力规划建设储能项目,抢占能源战略高点。
杨玉成建议,支持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大容量储能工程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是国务院批复的唯一一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承担着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经验的历史使命。示范区规划明确提出,要开展一体化储能示范,为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应用提供支撑,并将大容量储能列入“四大工程”重点任务。
杨玉成委员建议,充分发挥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按照示范区规划中“试点光热和储能价格,逐步形成光热发电、储能价格系统,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存储及应用的优惠价格政策”要求,在示范区开展储能价格机制试点工作。同时,在示范区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试点,明确电力储能设施参与调峰等交易相关要求和补偿费用标准。
企业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香港恒基兆业集团主席、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主席李家杰 | 智慧能源是打造零碳示范城市的关键
“智慧能源是打造零碳示范城市的关键。”李家杰强调,要实现零碳城市试点落地,需要政府、产业、高校及研究机构等多个角色的通力协作,构建不同模式的零碳示范城市试点,形成中国城市能源转型之解决方案。为此,李家杰给出如下具体建议:
首先,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零碳示范城市申报路径,并设计循序渐进、环环相扣的政策及行动计划,通过科研支持、产业政策引导和行业标准建立等措施指引示范城市的建设。通过制定一套规范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评价和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对各个子领域进行具体行动指导;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
其次,建议在零碳示范城市推广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 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区域智慧能源运营管理。如:开放零碳示范城市分布式能源市场化交易、建立市场化输配电价体系,并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区域配电网投资并结合分布式能源、储能等开展智慧运营。
第三,鼓励政府机构、能源企业、互联网及通信企业合作构建城市级智慧能源平台,推动国家级零碳示范城市示范区的快速发展。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选择试点,整体规划,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对原有能源系统进行优化,通过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现对能源数据的实时管控,构建以智慧能源为核心的国家级零碳示范城市。
九洲集团董事长李寅 | 利用生物质能促进清洁取暖
李寅表示,利用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供暖,是调整能源结构、实现节能减排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清洁低碳社会、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今年李寅代表提出了6项建议,均与完成这个目标相关。他表示,生物质能供暖成本接近燃煤,在资源富集区甚至低于用煤成本。我国城乡每年产生有机废弃物约63亿吨,折合标煤约8亿吨。但这些资源能源化利用率不足5%,若能提至50%就能为200亿平方米的取暖面积供暖。
李寅代表表示,解决县域、农村清洁供暖难题,可以以产业化项目为依托,通过生物质热电联产、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及生物天然气等多种方式进行。对积极满足地方民生供暖需求、改造任务重、改造成效明显、严格遵守环保标准的地区项目,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免税、取消公用事业附加费等方式,降低清洁供暖成本。
同时,李寅代表建议,将生物质供热等清洁供暖项目列为政策性低息贷款的重点支持项目,对于为实施生物质供热项目贷款的企业,适当延长贷款年限,下调贷款利率。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清洁取暖项目的技术研发。
远景科技集团CEO张雷 | 抓住碳中和历史机遇 加快构建零碳新工业体系
张雷建议,给2030年前碳达峰设定峰值,并根据峰值测算出年度的碳排放总量。只有清晰透明的总量目标体系,才有助于按行业逐层分解,才有助于碳配额的确定,才能让碳交易市场合理运行,为碳排放有效定价。
制定零碳新工业体系的顶层设计和中长期规划。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自己的碳达峰与碳中和的时间表与路线图的基础上,更需要分析该领域碳中和的关键技术路线和生产装备。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壮大绿色能源装备产业,加快培育零碳能源在关键领域的应用技术。让可再生能源丰富的区域成为零碳新工业革命的“曼彻斯特”和“伯明翰”。让智能风机和光伏技术成为零碳工业革命的“蒸汽机”。让工业领域零碳应用技术和装备成为新工业革命中的“蒸汽机车”和“纺纱机”,进一步释放“煤炭”和“蒸汽机”的效能优势。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陈康平 | 因地制宜确定配置储能比例 避免储能资源无效配置
陈康平聚焦大力发展新能源,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多份建议,包括《关于保障新能源配置储能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建议》等。
当前储能的安装、运行等各项成本仍然较高,没有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只有“新能源+储能”实现平价,新能源才能真正加速发展。为此,陈康平提出三点建议:
1、加强前瞻性规划,避免储能资源无效配置。目前,多地明确了新建新能源项目配置储能设备的最低比例和最低储能时长,但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下,电力系统储能需求的分析研究不多,容易造成配置比例和储能时长设计不合理。建议国家能源局、发改委等部门,引导各地做好不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形下的储能需求测算,因地制宜确定配置储能比例,避免储能资源无效配置。
2、鼓励探索共享等模式提高储能使用率。建议参考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的模式,鼓励探索储能共享模式、租赁模式、代理运营商模式等运营机制,降低储能单位成本,增加使用频率,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储能设备的利用价值,提高储能收益水平。
3、统筹建立合理的储能价格机制。新能源配置储能后,克服了间歇性、波动性的问题,成为了稳定性强、可调度的电源,电网侧和用户侧均从中受益,建议从全局角度出发,由国家统筹建立“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化机制,使新能源配储的多重价值在价格上充分体现;通过加快完善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助力储能“增值”。
为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陈康平建议如下:
1、加快编制标准体系,覆盖设计、建设、验收全流程。建议国家标准委指定住建、消防等部门,以及相关协会作为牵头人,加快编制完善与技术发展和市场相匹配的标准体系,覆盖产品设计、工程建设、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如“建筑中光伏组件的连接标准”“不同应用场景下光伏组件的设计规范”等,让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有据可依,并组织行业踊跃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掌握话语权。
2、搭建产业对接平台,促进光伏和建筑深度融合。建议搭建光伏建筑一体化产业对接会等各类交流平台,加强“产、学、研、商、用”全方位对接合作,引导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产业化和市场化建设,在保障安全性的前提下,推动技术成本的下降和产品迭代,提供多元化的产品选择。
3、适时启动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计划。鼓励新建住宅、商务楼宇、商业设施、工业园区、大中小学校等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既有设施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逐步强制推行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对于全部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将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项目,给予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容积率奖励等政策支持,对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量上网”模式并网发电的,按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加快培育光伏建筑一体化市场。
中国安能安全环保部部长张利荣 | 建议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基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于能源电力行业而言,是挑战,更是机遇。我们必须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推动节能降耗减排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一是尽快出台“风光水储网”协同建设相关政策,从源头上保障电力能源由化石能源为主向可再生能源为主转变,避免发生类似美国得州大面积停电的事故。
二是规划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基地,从能源电力安全和水安全视角重新规划水电建设,以流域为单元、水电为基础、融入风电光伏,打造风光水一体化的可再生能源基地。
三是加大储能设施建设力度。配套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供电侧储能设施,对供电侧储能设施实行两部制电价,适当拉开“峰、谷、平”电价差,利用价格机制提高储能设施利用效率。
四是加快构建坚强智能电网。遵循建设能源互联网思路,构建风、光、水、火、核资源优化配置平台,建设畅通国内、联接国际的坚强智能电网,全面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中冶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程寒飞 | 污水处理厂应向能源工厂转变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程寒飞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效能的建议》。他表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达两亿吨/天,污水处理行业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占比社会总排放量达1%-3%,自2019年《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发布以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效能明显提升,但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存在效能不高等诸多短板,在解决雨水溢流污染、能源自给利用等问题方面提升空间依然巨大。
程寒飞表示,“目前,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学术界基本聚焦于更高品质的出水、资源化和能源回收。而基于碳减排、能源自给及将污水处理厂转变为能源工厂的研究与实践则相对较少”。
为此,程寒飞建议制定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考核的各项指标以削减污染物总量为优先,合理设计雨季相关指标的最大波动值。在一定区域采取授权试点,鼓励以生态环境优先,合理界定雨季变模式运行导致出水部分水质指标波动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建立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去除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核算的标准体系。
在经济刺激措施上,他建议,改变现行的污水处理厂按量收费的计价体系,探索按照去除污染物的当量进行计价,设立优质优价机制,同时制定污水处理厂碳减排补偿和能源工厂补贴机制,通过经济手段推动雨季变模式运行及鼓励能源自给利用。
专家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太阳能研究部主任李灿 | 推动能源转型实现碳中和
李灿委员表示,能源转型主要是指从化石能源利用转型到光伏、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上来。目前,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形式主要是发电,但并非所有的行业领域终端都可用电能替代,化工、钢铁、水泥等行业需要能量密度更高的化学燃料,利用“液态阳光”技术可以规模化解决化石资源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问题。
为了实现碳中和目标,李灿委员建议,大力支持绿色氢能的生产和应用,即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水电以及核电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尽早限制利用化石资源规模化制氢。同时,支持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合成液态阳光技术。
乐山太阳能研究院院长姜希猛 | 碳中和愿景下,强化城市区域能源规划尤为重要
姜希猛认为,城市应充分下放城市能源规划权限,强化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区域能源专项规划的比重。以充分发掘城市内部可再生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原则开展城市区域能源专项规划,并将碳中和目标列为城市区域能源规划的关键约束条件。对城市的电力碳中和、供热碳中和、建筑碳中和、交通碳中和、农业碳中和,甚至水务系统碳中和所涉及的能源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和分析。
在姜希猛看来,从技术路线层面应包括五个方面:
首先,城市区域能源专项规划制定应基于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互印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和区域能源结构来确定区域能源发展目标,统筹城市发展、区域能源资源和需求,保障城市能源系统和城市发展同步进行,将能源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管网规划结合起来,为进一步的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能源基础设施的安装规划提供指导和规范。
其次,预测区域能源消耗,将碳中和目标融入到区域能源规划中。对各类用途的终端能耗进行细分和计算,结合城市发展目标进行区域能源消耗的预算,同时将碳排放纳入能源规划,使其与能源供需平衡和成本最优等已有目标具有同等地位,为碳中和目标提供支持。
第三,呼应上级区域能源规划,制定本地区域能源规划方案。城市区域能源规划不仅需要向省一级单位报告能源需求,还应制定当地可再生能源和储能设施的安装规划,并制定政策激励措施鼓励居民自行购建相关设备(例如户用光伏光热、电动汽车与充电桩等)。
第四,利用国际化的能源系统模型推动能源规划方法与数据的透明公开。能源系统模型已被各发达国家广泛用于能源规划。由国际能源署开发的TIMES模型被欧洲各主要国家用于多层次的能源规划;由商业公司开发的PLEXOS建模工具也在欧盟联合研究中心、欧美各高校以及水电气等产业部门的能源系统规划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欧盟地平线计划正投入大量资金支持欧洲各国积极开发开源的能源系统模型,以期进一步改进现有模型;与昂贵的商业模型竞争,降低规划研究成本,促进公众参与;通过近乎免费的模型工具协助发展中国家进行能源系统低碳转型的规划。
第五,将供能和城市数字化结合起来。数字化正以不可逆转之势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能源系统的数字化进程与智慧城市建设正在深度融合,成为城市区域能源系统的关键基础设施。
湖南省新阶联监事长、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袁爱平 | 加快落实农林生物质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支持政策
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垃圾焚烧和沼气发电)是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重要组成部分。袁爱平建议,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内容,加快制定生物质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政策,鼓励生物质能非电领域应用技术革新与示范,提升生物质发电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将农林生物质产业纳入碳中和发展基金给予支持,大力推进生物质利用市场化运营模式革新。
袁爱平还建议,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有利于促进农林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为原则,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内容,应明确“中央财政补贴年限为20年”,与风、光发电项目保持一致。同时,修订“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按照年均利用小时7000~7500小时进行计算较为合适。加快制定生物质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政策,鼓励生物质能非电领域应用技术革新与示范,提升生物质发电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减少补贴依赖。应将农林生物质产业纳入碳中和发展基金给予支持,立足碳中和与碳达峰目标和“三农”功能属性,大力推进生物质利用市场化运营模式革新,确立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绿证交易优先权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优先享有权。
本文综合自央视网、中国电力报、中国能源报、潇湘晨报、远景科技集团、北极星水处理网、上海证券报、长城网、中国城市能源周刊、经济日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