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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部门:重点制定电力、光伏等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

时间: 2025-05-30 来源: 能碳视界 作者: 打印 字体


5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提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体系框架、主要任务和落实措施,旨在加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标准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基础性、规范性和引领性作用,加快构建科学实用、系统规范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和美丽中国建设。


主要目标


坚持“急用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分期分批制修订一批涵盖各领域、各要素、各环节的关键标准,增强标准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标准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基础支撑和规范引领作用。


强化部门协同,推动各级各类标准协调衔接,形成标准合力。


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标准国际影响力,推动标准国际衔接互认。


主要内容


从基础能力、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3方面搭建了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建设框架,进一步细分为15类二级标准和45类三级标准,并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的定位作用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


基础能力支撑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温室气体核查、温室气体监测4类标准。


减缓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减缓气候变化行动标准、市场化机制管理规范、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管理技术规范、减缓气候变化评价标准和减缓气候变化技术管理规范等6类标准。


适应气候变化标准体系包括气候变化观测与预估标准、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标准、适应气候变化技术标准、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成效评估标准5类标准。


其他值得关注重点如下:


重点在采用数字技术改造提升能源电力、工业、交通、建筑在设备设施及项目运行中的总体碳减排效果方面建立评价标准体系。


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用于指导工业园区、行业/企业核算以及报告园区、企业或设施层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快制修订发电、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民航等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支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用于指导分析产品生命周期内直接和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清除量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规范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重点制定电力、煤炭、原油、天然气、燃油、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氢、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电石、甲醇、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及重点零部件、光伏和电子电器等重点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交通运输服务环节碳足迹核算标准,以及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管理规范。


重点针对发电、建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造纸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重点行业,制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指引行业采用减污降碳技术,协同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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