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发展的“含绿量”将持续提升。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工商联近日共同制定了《关于支持服务全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湖北省将推动生态环保产业健康发展,支持以重点集聚区为依托,培育壮大一批节能环保龙头企业。
根据上述《意见》,为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湖北省将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在政务服务方面,全省将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提供优质环评审批服务,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企业公平竞争制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在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方面,湖北省将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污染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民企参与政府投资环保项目及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等工程建设。加快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支持土壤修复治理产业发展。
在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湖北省将指导各地加快推进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的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加快园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级高新区、省级工业园区,逐步推广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指标,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