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7月10日,安徽、宁夏相继发布通知,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
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能源局于7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的通知,“各市原则上推荐1个园区,推荐园名单需市政府同意”,并于8月8日前该省发展和改革委,届时该委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择优向国家推荐。
根据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宁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于7月10日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五市发展改革委、宁东经济发展局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方面择优选出2个园区,推荐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建设名单。相关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后,于8月15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申报书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碳减排处),并抄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视为放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