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发布公告称,2020年12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40亿元参与设立国能基金,并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华投资”)等有限合伙人、及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国华资管”)等普通合伙人签署《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中国神华及国华投资均是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华资管是国华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国能基金整体规模100.2亿元,国能基金的主要投向是风电、光伏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其中,由中国神华拟以自有资金出资40亿元;国华投资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国华资管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0.1亿元,其他意向合伙人拟合计出资50.1亿元(具体出资额以最终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收益分配以投资项目或项目包进行投资核算。中国神华、国华投资和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率为 6%/年。投资项目收入超过门槛收益的部分为超额收益,按《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公告称,公司参与本次投资可以有效利用现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