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9-08 |
发布日期 | 2023-09-08 |
发布网站 | http://hzj.nea.gov.cn/ |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3〕48号),进一步规范华中区域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区、市)新建(包括扩建、改建)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工作,我局结合辖区实际,组织编制了《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3年10月8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