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3060”双碳目标作为国家战略已经确立,绿色低碳产业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EESIA作为全国能源环境、绿色低碳服务行业平台机构,本着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提倡公平竞争,鼓励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团体标准《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评价技术要求》(T/EES 0017-2021)开展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评价工作,以期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自开展以来,共有数十家EESIA成员单位获得评价等级证书,评价工作获得了成员单位的高度评价与良好的社会反响。EESIA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现就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
(三)注册成立时间1年以上;
(四)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五)非失信惩戒对象;
(六)EESIA会员单位
二、 工作流程
(一)资料准备与递交
请评价申请单位仔细阅读附件《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评价规则》,依照文件中所要求内容、格式准备申请资料。申请资料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申请资料打印胶装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申请资料(WORD格式)拷贝至U盘一并邮寄到EESIA秘书处。
(二)资料预审
EESIA秘书处将在收到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若资料齐全,则进行后续评价工作;若预审不合格,申请单位需对材料进行完善后再次提交申请。
(三)专家评审
通过资料预审的申请资料,EESIA秘书处将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将严格按照评价规则,针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并由评审专家组打分确定企业评价等级并向EESIA秘书处出具评价结论。需要补充解释性材料或部分内容修改的评价资料,由申请单位3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意见提交补充材料或修改内容后函复EESIA秘书处;对于无法出具评价等级的申请资料,EESIA在评审结论做出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四)名单公示
获得评价等级的申请单位名单将在EESIA官方网站(www.eesia.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申请单位由EESIA秘书处出具评价等级证书。
三、 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评价将在2023年12月31日截止收取申请资料,并计划于2024年1月31日前发布评价等级名单。
四、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EESIA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001室
联系人:
乔情辉 17710366029(微信同号)
张明远 17701135720(微信同号)
陈晓星 13522099985(微信同号)
EESIA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三批综合能源服务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