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查询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时间: 2025-03-21 来源: 发改委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 发改办环资〔2025〕248号
成文日期 2025-03-15
发布日期2025-03-21
发布网站

https://www.ndrc.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


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安排,经试点单位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第二批27个国家碳达峰试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加紧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


二、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地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于2025年4月2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我们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5年3月15日


未标题-1.jpg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上一篇: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

下一篇: 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 China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Service Industry Alliance 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 京ICP备18013713号-2 技术支持:北京广元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eesia@ees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