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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南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4-06-12 来源: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济环发〔2024〕3号
成文日期2024-06-12
发布日期2024-06-12
发布网站

http://jnepb.jinan.gov.cn/



关于印发《济南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城乡水务、农业农村部门:


现将《济南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2日


济南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根据《2024年度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工作要点》《济南市贯彻落实〈山东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抓好河湖生态保护治理


1.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按照省有关要求,做好黄河流域“放鱼养水”等增殖放流活动,和群众性生态文明建设品牌打造。(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创建美丽河湖,开展国家级、省级美丽河湖申报。(市生态环境局)


2.加强生态流量管控。对重点河流水量科学调度,持续做好黄河干流济南段生态流量监管,保障河道基本生态用水。(市水务局、济南黄河河务局、市水文局)


3.巩固提升河湖水质改善成效。深入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100%溯源、70%整治任务。压茬开展冬春季水质保障和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汛前、汛期水质保障工作,确保黄河干流水质保持Ⅱ类,主要支流水质达到省定考核目标。落实“一河一策”总氮污染治理与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文局)


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审查工作,动态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5.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督促15个化工集聚区开展地下水自行监测,动态掌握水质情况。完成莱芜区叶家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调整项目。(市生态环境局)


6.严格环境风险防控。聚焦生态环境安全重点领域,统筹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和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各类风险隐患。积极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练,科学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


二、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7.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更新调整和应用。(市生态环境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加快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停退出低效小煤电机组1.5万千瓦以上,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101.5万千瓦。(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引黄用水取水许可管理和取水用途管制等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非法用地“挖湖造景”问题排查整治力度,严格甄别和依法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济南黄河河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8.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和低碳试点。推动商河县玉皇庙镇包装印刷行业完成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开展2024年度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8家已获得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资格的园区做好建设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稳步推进“双碳”战略,落实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实施方案,完成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省下达任务。加快8个区县(园区、社区)近零碳示范创建,支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申报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9.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持续将符合规定的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开展常态化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深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全面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沿黄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统筹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开发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工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10.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优化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深入实施《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积极推进脱硫石膏和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充分利用非常规水,不断提高再生水、矿井水利用规模。(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三、推进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12.推进臭氧污染协同防控。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减排。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组织全市有条件的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环保绩效提升。按照省级部署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等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按时完成新一轮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和绩效评级工作。持续推进年销售汽油量大于3000吨(含)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比例达到60%。(市生态环境局)


13.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大力推动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营运柴油货车,继续鼓励引导老旧汽油车报废更新,基本淘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扩量,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完善城镇环境治理设施短板


14.推进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推进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市水务局)全市实现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即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莱芜区及济阳区实现雨污合流管网清零,改造市政雨污合流管网81.82公里。(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15.加强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准Ⅳ类排放限值要求,有序推进既有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争2024年底,54%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准Ⅳ类标准。(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16.综合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巡查、管护机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开展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17.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种养循环、绿色防控等技术。(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用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环节的监督执法,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农膜清理回收专项行动,加大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力度。(市农业农村局)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检查执法力度。(市农业农村局)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18.强化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管控养殖。推广先进、经济适用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标准化养殖场、种养结合样板基地等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养殖场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排查整治,促进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效避免污染周边环境。(市农业农村局)


19.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快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档升级。(市农业农村局)因地制宜,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黄河流域五区县实现全域治理。(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推动已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行。(市水务局)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持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市城管局)


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20.加强湿地、水体气候评估能力。配合省气象局推进以卫星遥感为核心的监测与评估业务,提升气候变化对黄河下游(济南段)湿地、水体影响评估能力。(市气象局)


2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贯彻落实《山东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制定济南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落实方案》,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和济南市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宣传活动。落实资源养护措施,持续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22.强化尾矿库污染治理。落实尾矿库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汛前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市生态环境局)


七、强化工作保障基础


23.强化政策标准支撑。出台并落实全面推进美丽济南建设的实施方案,高起点高标准推进美丽济南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认真贯彻落实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深化县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用足用好绿色金融政策工具,强化工作措施,深化金融伙伴机制,为企业提供多元化、全要素伙伴与管家服务。(市委金融办)积极拓宽绿色融资渠道,推荐符合条件有需求的环保企业申报省级环保金融项目库。(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委金融办)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探索特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


24.突出科技支撑。针对黄河生态保护治理重大技术需求,加强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积极组织2家省级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针对黄河流域相关区县(功能区),提出“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市生态环境局)


25.严格监督管理。推进司法服务保障基地建设,加大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打造一批黄河保护典型案例。持续深化“生态警务”,开展黄河禁渔期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黄河禁渔期秩序良好稳定,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养护。(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关于印发《济南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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