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查询 >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阳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阳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7-15 来源: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东建局〔2024〕8号
成文日期2024-07-05
发布日期2024-07-15
发布网站

http://www.dongyang.gov.cn/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阳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设备更新工作的要求,有序推动我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我局编制了《东阳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附件:


1.东阳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2.市有关单位名单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1:东阳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浙建城〔2024〕16)号要求、《金华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金市建〔2024〕78)要求,根据东阳实际,有序推动我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的原则,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点任务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和《浙江省住宅设计标准》等标准与规范,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加梯模式,充分发挥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的宣传发动,突出社区、街道在前期协调的主导作用,搭建民主协商平台,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强新增设井道、疏散通道等相关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管,电梯加装前应落实好使用管理、安全维护等责任主体。鼓励采取平层入户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在有条件的小区,按照“统一征求意见、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管、统一验收、统一后续接收管理”的原则,推进小区加装电梯。到2024年底,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2台;到2027年底,全市新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4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


(二)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升级、大修)。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 42615)等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组织各小区开展住宅老旧电梯摸排,对摸排发现的投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制定更新、升级或大修计划。加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协同,进一步推进居民意见统一。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企业让利,加强政策激励推进,多渠道筹措资金,结合隐患排查情况,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升级或大修。到2024年底完成老旧电梯更新(升级、维修)10台以上,到2027年底完成老旧电梯更新(升级、维修)50台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


(三)燃气管道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等标准与规范,更新改造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等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更新改造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包括燃气管道、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等;更新不符合现行《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的钢瓶,2024年底前更换钢瓶2万个,2027年底前累计更换钢瓶5.45万个。加快推动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2024年底前完成2个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2027年底前累计完成4个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等标准,更新改造存在影响水质达标、老旧破损、国家明令淘汰、能耗高、运行效率低等问题的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自来水厂内设备包括水泵、电气设备、加药设备、检测及自控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包括成套设备、水箱、水泵及附属设施设备、自控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等。坚持政府引导,强化专业化运行维护,到2025年,完成3个居民小区的二次供水设备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水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


(五)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按照《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和《室外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014)等标准,结合污水处理专项体检和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更新改造存在不满足行业标准规范、国家明令淘汰、节能降碳不达标等问题的设施设备,包括水泵、鼓风机、污水和污泥处理设备、加药设备、监测及自控设备、除臭设备、闸阀及各类专用机械设备等。鼓励各地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革,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标杆厂。到2027年,新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水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


(六)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市本级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工程,因地制宜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快监测物联网建设,推广安装数字智能水表和数字智能燃气表阀,鼓励安装和更新智能窨井盖、液位计等排水管网物联感知设备,实现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生命线工程深度融合。到2024年底,安装、更换积水监测物联感知设备49处,到2027年年底,全市现存易淹易涝风险点实现监测全覆盖,并逐步扩大市政排水管网监测范围,形成内涝积水监测感知一张网。(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城投集团按照职责分工)


(七)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按照《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 51260-2017)《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等要求,更新改造高耗能、技术落后、故障频繁、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包括环卫车辆、中转压缩设备、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分选、破碎、再生产品生产)设备、可回收物分拣(分选、压缩、打包)设备等。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到2027年底,完成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10座;完成环卫车辆更新6台。(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建筑施工设备更新。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189)的规定等规范要求,严禁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积极引导施工企业租赁技术先进和安全性能好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施工企业更新购置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九)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标准规定,建立健全我省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规范体系。以建筑电气设施设备为重点,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高且无维修价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调、照明、智能化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采用能效水平达到2级及以上的用能设备,优先选择以电为能源的设施设备。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有序推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等的更新改造,鼓励既有建筑加设太阳能光伏系统。2024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十)家装“厨卫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对开展数字家庭建设的项目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创建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开展“厨卫换新”惠民工程,积极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房间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支持装修企业针对“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让利内容,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激发居民装修意愿,切实提升居住品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产权单位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项目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梳理确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耗能等不达标设备。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加强相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


(三)加强资金筹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统筹省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加强政策优化整合,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资金保障。建立健全供水费、污水处理费、燃气费与垃圾处理等价格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建设,稳妥调整终端销售价格。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市有关单位名单


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水投集团、市城投集团




附件:《东阳市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pdf




返回列表

上一篇: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阳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东阳市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 China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Service Industry Alliance 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 京ICP备18013713号-2 技术支持:北京广元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010-58460051 邮箱:eesia@eesia.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001室(邮编:1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