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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时间: 2024-06-03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字号    陕市监发〔2024〕296 号
成文日期2024-05-21
发布日期2024-06-03
发布网站

https://snamr.shaanxi.gov.cn/


关于印发《陕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机构):


《陕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4 年 5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陕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大决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任务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实施新一轮标准提升行动,有力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陕西实施意见,结合我省重点产业链群建设,突出需求导向,强化政策集成,注重标准牵引,助力各类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推动汽车、家电等大宗商品扩销增销,大力发展新型消费,立足重点优势特色领域,积极开展国家重点标准研制,配套制定引领陕西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加强标准宣贯培训,注重标准与政策协同创新,以强化标准实施增强消费活力、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减少安全隐患,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注入强大动力。


2024 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不少于 16 项,研制完成地方标准不少于 53 项,支撑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方面标准更加完善,有效激活市场需求、畅通经济循环,扎实推动标准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到 2025 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不少于 11 项,研制完成地方标准不少于 49 项,力争公开一批先进性、前瞻性和引领性团体标准,推动政策与标准更加协同配套,强化标准推广应用,促进商品与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更多高品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加速能耗能效标准提升。强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环境质量、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水产品水效、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实施。积极参与制修订煤制烯烃、煤制天然气和煤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能耗限额、家电及工业设备能效国家标准,抓紧制定农田高效节水、地热能利用、遗址保护工程、建筑能效提升、CO2排出量计量监测等能效能耗地方标准,推动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文物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污染控制标准。制定陕北地区镁冶炼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牵引金属镁、垃圾焚烧、汽车制造、医药制造、电子产品制造、家具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印刷、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改进技术工艺、更新污染治理设施。制定煤制甲醇行业、矿渣微粉制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修订半焦(兰炭)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助推相关产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实现绿色升级。(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药监局、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低碳技术标准攻关。推动落实《陕西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我省氢能、太阳能光伏、煤化工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等绿色评价标准应用。探索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包装等相关标准,分步强制推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材评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宣贯力度。主导烧结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国家标准。加快研制公共建筑、大型活动、农田林木、城镇道路等碳排放核算地方标准。推动制定低碳博物馆建筑设计、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标识标准,争取培育升级为国家标准,促进全省产业低碳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陕西分行、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牵引设备技术标准升级。结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相关标准实施应用。主导或参与大型货运无人机系统通用要求、电动土方机械用动力电池、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矿井提升用钢丝绳、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等国家标准制定。研制智慧化工园区、智慧博物馆建设与管理标准。制修订高压输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先进标准,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发展。完善农机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智能交通设施设置、市政基础设施智慧运维、自动驾驶小型客车、无人机遥感监测、仓储数字化管理、天然气场站智能管控等标准。围绕数字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数控机床、北斗卫星等领域部署省级科技计划,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标准体系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提升设备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筑牢安全生产标准底线。健全城乡安全隐患治理标准体系,加快推动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技术、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设计、建设工程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等标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动标准在应急避难场所、乡村应急避难场所新、改、扩建等方面实施应用。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相关标准,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主导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碰撞安全性要求国家标准。制定电化学储能电站、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联、大数据平台安全保障、尾矿库环境风险分级、车用天然气气瓶安装、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技术、展览及体育建筑消防技术等安全标准。强化社会治安、应急管理、交通安全、文化旅游、邮政快递、执法司法、网络空间安全、地方金融监管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研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局、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汽车配套标准布局。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电子、汽车节能、汽车整车及零部件、汽车安全等领域,完善汽车生产过程清洁化、全生命周期能源低碳化、产品设计绿色化标准。开展电动汽车储能充电站设计、在用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检验等标准研制,加快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测试监管系统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等标准,健全汽车售后服务、维修、零部件回收和汽车再制造及再利用标准,持续优化完善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消费品标准质量效益。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落实家具结构安全、阻燃性能等强制性标准。积极参与卫生洁具消费品质量分级、家用和类似用途洗衣干衣机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制定。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范。探索研究制定家电绿色产品、绿色低碳建材标准。开展关中乡村既有民居绿色宜居功能改造、住宅设计技术相关标准研制,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加快现代物流、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实施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智能家电、电动家具等家居用品标准和新一代视听产品及高端消费电子产品标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绿色设计标准研制。完善绿色材料选择、绿色制造过程、产品可回收、可拆卸、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服务、绿色回收利用等亟需绿色设计标准。主导或参与卫生陶瓷、墙体材料、陶瓷砖(板)绿色产品评价国家标准研制。制定印刷机械、光伏应用等标准,引导产品设计充分考虑材料的易回收、易拆解、易维护、易再生。加快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节能节水等绿色生活标准推广。探索绿色公共机构评价、绿色社区建设等标准编制,引领绿色生活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扩大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围绕资源循环产业园建设,开展循环经济绿色标准化试点,推动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应用同步开展,着力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主导或参与再生钛锭、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制定。加快研制家用电器、纺织服装、家具、农机、废旧地膜等产品回收、分拣、拆解、再生利用标准,推动开展二手产品交易市场管理标准需求分析,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路基施工、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加工、餐厨垃圾肥料化利用、渔业循环水处理等标准。完善废旧家电、二手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钢铁、动力电池、充电桩、退役光伏和风电设备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标准,强力推动产业循环畅通。(省发展改革委、省供销社、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统筹国内国际标准衔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开展汽车、家电、碳排放等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大力推动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主要贸易伙伴标准化组织的合作,支持省内优秀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国内外各类标准化活动。发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西安电炉研究所、西安热工研究院、隆基绿能、中航富士达、西电捷通、宝钛集团等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在物联网感知层安全协议技术、MQ5 多通道射频连接器、电子电力、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等重点行业培育制定一批国际标准。依托西北工业大学、西安邮电大学、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陕西公司、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陕鼓动力、庆安制冷、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等重点单位,在物联网、信息技术、民用无人机、绿色产品、智能家居、实景演艺等优势领域主导一批技术、能耗、排放等国家标准,以标准“走出去”,带动我省企业、产品“走出去”。围绕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都市圈、黄河流域区域标准化建设,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深度合作,联合开展生态环境、产业协作、城市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区域标准、团体标准研制,引领产业提质升级,促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高效流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安海关、省委军民融合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24 —2025 年制修订重点地方标准项目清单》(见附件1),加快推动相应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宣贯和监督实施,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对《2024—2025 年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项目清单》(见附件2)中涉及的标准起草单位支持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重点国家标准制修订任务如期完成。各地要结合实际,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健全机制、完善配套,最大程度释放标准效能。


(二)强化政策支持。以制造业、能源产业领域设备更新换代、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转型、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教育设备器材提升、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医疗卫生设备水平提升等领域标准实施为重点,结合我省实际,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支持开展绿色建材、有机产品、碳足迹等高端品质认证。加强标准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开展对标达标工作,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技术创新。加快形成科技创新与标准化互动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质量标准实验室等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融合发展,提供全链条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围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针对性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开展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以标准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探索“标准+认证”模式,畅通技术、标准、产品、产业、品牌协同发展路径,打造“陕西精品”品牌。


(四)强化监督检查。坚持“谁归口、谁实施、谁监督”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在本部门、本行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并将消费品纳入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持续做好消费品缺陷调查和召回工作。扎实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放心消费“双承诺”活动,畅通 12315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处置消费纠纷,有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宣传引导。健全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和解读机制,打通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的标准宣贯培训渠道,充分借助“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拓展社会影响,推介一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化典型案例,努力营造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陕西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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