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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

时间: 2024-01-24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环办辐射函〔2024〕25号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日期 2024-01-24
发布网站

https://www.mee.gov.cn


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


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黑农科院玉米所发〔2023〕36号)收悉。鉴于你单位已按规定完成钴源辐照装置的退役手续,并将辐射安全许可证交还我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同意注销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213])。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18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附件:《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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