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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时间: 2023-02-27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 环办法规函〔2023〕68号
成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日期 2023-02-27
发布网站

http://www.mee.gov.cn


关于印发《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要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序推进国家环境基准工作,我部制定了《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推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科技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




附件:《环境基准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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