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工程院 国防科工局 |
发文字号 | 工信部联通装〔2023〕1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21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
发布网站 | http://www.gov.cn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市场监管、国防科工主管部门:
现将《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工程院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