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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 2021-04-21 来源: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 作者: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21-04-21
发布日期2021-04-21
发布网站

https://www.gov.cn/


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19号)明确的程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竞争性评审。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拟将20个项目确定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详见附件)。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7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和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联系电话:010-61965087010-65645573

010-58934548010-68555459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2021年4月21日




附件:《2021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竞争性评审结果》.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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