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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

时间: 2020-12-31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
发文字号 国环规气候〔2020〕3号
成文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2020-12-30
发布网站

https://www.mee.gov.c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建设,我部编制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时,为确定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我部请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了《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单》)。


现将《实施方案》《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填写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预分配相关数据表,并于2021年1月29日前以光盘形式报送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张瑜


电话:(010)65645640


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附件:《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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