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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能源节约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11-05 来源: 山东省能源局 作者: 山东省能源局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山东省能源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0-11-04
发布日期 2020-11-05
发布网站

http://nyj.shandong.gov.cn/


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能源节约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各省财政直管县(市)能源主管部门,黄河三角洲农高区管委会能源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促进预算科学精准编制和规范高效执行,推动省能源节约项目库科学建设,依据《山东省省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19〕27号)和《山东省能源节约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能源科技字〔2019〕235号,以下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能源节约项目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范围


符合《办法》支持范围的项目,均可申报入库。聚焦“发展绿色能源、助力动能转换”任务目标,紧紧围绕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以农林牧生物质能源为燃料,因地制宜推广生物质能源供热模式,推动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畜禽粪便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积极创建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示范县和绿色能源示范村镇,推动形成农林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供热循环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综合智慧能源。重点支持在产业园区、能源基地、智慧城镇等领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整合风能、太阳能、储能、氢能、空气能、地热能等多品种能源,实现智能管控、优势互补、高效供给,推进多能互补和能源梯级利用。


(三)能源节约重点项目。依托先进适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重点支持能源节约改造项目,推动节能减排。


二、申报条件


(一)生物质能源推广应用项目,申报主体为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能源节约重点项目,申报主体为省内注册独立法人单位,近一年内没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产品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安全、环境事故,没有节能违法违规行为;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


(二)项目须已开工、2021年建成,或在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


(三)项目质量高,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正式申请文件一式两份,附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


(二)电子材料。1.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2.项目申报书(一个项目一个文件,按照提纲编制,分别提报PDF和word版,刻录光盘)。


四、有关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核实有关数据,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


相关材料请于11月11日前报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


联系人及电话:贺永杰,0531-68627629;


邮箱:snyjkjc@shandong.cn。




附件:《项目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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