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查询 > 关于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09-24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作者: 生态环境部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环办环评函〔2020〕463号
成文日期 2020-09-01
发布日期 2020-09-24
发布网站

https://www.mee.gov.cn/

 

关于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我部制定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推进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并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进一步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本行政区域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2021年度工作方案,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我部。


  二、工作中如有重要事项及典型案例,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胡笑浒 赵鑫

  电话:(010)65646207,65646172

  传真:(010)65646186

  邮箱:hu.xiaohu@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日


  部内抄送:执法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附件:《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pdf





返回列表

上一篇: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制定《河北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China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Service Industry Alliance 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 京ICP备18013713号-2 技术支持:北京广元科技有限公司

邮箱:eesia@eesi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