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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时间: 2021-05-18 来源: 发改委 作者: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发改委

发文字号

发改环资规〔2021〕655号

成文日期 2021-05-18
发布日期 2021-05-18
发布网站

https://www.ndrc.gov.cn/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同时废止。




附件:《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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