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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20-02-05 来源: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作者: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打印 字体

发文机关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能源局

发文字号

财建〔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日期

2020-02-05

发布网站

http://www.gov.cn/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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